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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實施水域相關課程(如溯溪、獨木舟等),加強水域安全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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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 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115年5月28日校安通報,本府115年4月20日基府教體參字第1150219508號函,新北市教育局114年11月28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42406658號函辦理。
  • 考量夏季將近,本市學生參與溯溪、游泳、衝浪、潛水、獨木舟或水域相關課程活動,請務必落實水域安全宣導,且應穿著救生衣並選擇合法水域場所、前往有合格救生員駐守之安全水域地點,強化學生水域安全觀念,避免溺水事件一再發生。
  • 另水域安全教育宣導相關資訊請逕至內政部消防署消防防災網(https://www.tfdp.com.tw/cht/index.php)-防災知識一起學-山水域求生-水域活動如何防溺與自保網頁參閱水域安全相關宣導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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