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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強化狂犬病防疫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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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 不棄養家中寵物:家中寵物只要每年施打一次疫苗即可免於罹患狂犬病,請勿棄養家中的一份子,造成流浪犬貓在街頭流竄,強化源頭管理,以減少狂犬病媒介宿主的數量。
  • 不接觸、不捕捉及不飼養野生動物:不飼養來源不明的野生動物,發現死亡食肉目野生動物、行為異常(如白天出沒、不怕人、主動攻擊)或動作狂躁之鼬獾,請立即遠離並通知動保所處理。
  • 要每年帶犬貓及人工飼養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 家中飼養之犬、貓及人工飼養之食肉目動物於出生滿三個月時,應注射第一劑狂犬病疫苗,以後每年定期補強注射(符合條件免予施打者請參考本市動物狂犬病預防注射事項),自疫區輸入之犬貓須遵守「犬貓輸入檢疫條件」規定,確保寵物確實接種狂犬病疫苗,建立無形生物防火牆。
  • 不放養犬隻及減少野生動物與犬隻受食餌吸引聚集,以阻斷人為造成物種聚集傳播狂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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