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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

法規全文: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2273

家長需特別注意之處——

  • 考量暑假期間,學生參與校外營隊頻率提高,有關學生參與校外營隊活動前,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應留意契約內之保險及活動安全等相關事宜:
    • 保險部分:
      • 依本注意事項第8點第1項規定略以:「學生於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時,學校應提醒學生、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注意下列契約締結及內容之相關事項:......(三)活動費用包括之項目(如交通運輸費、住宿費、膳食費、遊覽費、 保險費及報酬);並應檢視保險契約中保險公司名稱、最高額度保險金、重大財損保險金及重大傷殘保險金等重要事項」。
      • 另本注意事項第9點規定略以:「業者於營隊活動行程開始前,應就學生依契約所為之行程,依法令規定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公告,辦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與相關保險」。
    • 活動安全部分:
      • 本注意事項第8點定有契約不得有營隊活動中突發或未能預防等原因,致學生受有損害時業者應予免責之約定。
      • 本注意事項9點針對業者義務部分規定略以:「學生於營隊活動行程中發生疾病或事故時,業者應為必要之協助及處理;所生費用,由學生負擔。但業者對於學生意外事故之發生有故意或過失者,其所生費用,由業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