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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年9月18日修訂之「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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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 依據國教署115年9月30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96728號函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年9月21日疾管新字第1150400761號函辦理。
    • 請貴校依旨揭指引落實流感防治及衛生教育宣導,並加強教職員工生健康監測、環境清潔與通風及手部、呼吸道衛生;如發現疑似流感群聚事件,請依相關規定辦理通報並落實感染管制措施。
    • 旨揭指引疾管署亦已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項下,請依實際防疫需要下載運用。
    • 檢附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年9月21日疾管新字第1150400761號函及旨揭指引各1份。
相關附件
  • 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1190918修訂PDF